甲亢患者在病情没有得到控制时,不建议哺乳。
甲亢是由于甲状腺合成释放过多的甲状腺激素,造成机体代谢亢进和交感神经兴奋,引起心悸、出汗、进食和便次增多、体重减少的病症。多数患者还常常同时有突眼、眼睑水肿、视力减退等症状。哺乳期女性如果患有甲亢,需要进行积极治疗,在病情没有得到控制时,应避免哺乳,因为抗甲状腺药物可通过乳汁影响婴儿的甲状腺功能,药物也可能对婴儿的肝脏、肾脏造成损害。如果甲亢患者必须服药治疗,在用药期间应暂时停止哺乳,以配方奶替代,定时吸出乳汁,避免回奶。停药3~7天后,方可恢复哺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