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断接上算几级伤残

手指断接上后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如下:

1.十级伤残:

一手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

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

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2.九级伤残:

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

一手食指2~3节缺失;

一手食指缺失;

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除拇指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3.八级伤残:

单手除拇指外,其他三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一手除拇指外,缺失任何三指或功能完全丧失。

4.七级伤残:

单手缺失50%以上;

双手缺失50%以上;

双手十指缺失70%以上;

一拇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5.六级伤残:

双手十指缺失90%以上;

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

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

6.五级伤残:

双手完全丧失功能;

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

一手拇指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完全丧失。

7.四级伤残:

双手完全丧失功能;

单手拇指或食指缺失,或中指、无名指和小指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手指缺失;

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一个手指缺失。

8.三级伤残:

双手缺失70%以上或双手完全丧失功能;

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缺失;

一手拇指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完全丧失。

9.二级伤残:

双手缺失90%以上;

双手完全丧失功能。

10.一级伤残:

双手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