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官能症旧称神经症,是一组精神障碍的总称,包括神经衰弱、强迫症、焦虑症、恐怖症、躯体形式障碍等,患者深感痛苦且妨碍心理功能或社会功能,但没有任何可证实的器质性病理基础。病程大多持续迁延或呈发作性。
1.神经衰弱:
是一种以脑和躯体功能衰弱为主的神经症。以易于兴奋又易于疲劳为特征,常伴有紧张、烦恼、易激惹等情绪症状及肌肉紧张性疼痛、睡眠障碍等生理功能紊乱症状。这些症状不是继发于躯体疾病或脑器质性病变,也不是其他任何精神障碍的一部分。
2.强迫症:
是以反复的持久的强迫观念或/和强迫动作为主要症状。这些症状出于病人内心的,但不被体验和自愿产生,是病人不愿意想的。明知是不合理,但不能摆脱,使病人感到痛苦,与其本人的人格格格不入。
3.焦虑症:
是以焦虑情绪体验为主要特征的神经症。是神经症中最常见的一种,包括广泛性焦虑、惊恐发作。主要表现为:无明确客观对象的紧张担心,坐立不安,还有植物神经功能失调症状,如心悸、手抖、出汗、尿频等。
4.恐怖症:
是一种以过分和不合理地惧怕外界客体或处境为主的神经症。病人明知没有必要,但仍不能防止恐惧发作,恐惧发作时往往伴有显著的植物神经功能障碍。病人极力回避所害怕的客体或处境,或是带着畏惧去忍受。
5.躯体形式障碍:
是一种以持久的担心或相信各种躯体症状的优势观念为特征的神经症。病人因这些症状反复就医,各种医学检查阴性和医生的解释,均不能打消其疑虑。即使有时存在某种躯体障碍,也不能解释所诉症状的性质、程度,或其痛苦与优势观念。经常伴有焦虑或抑郁情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