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混悬液儿童用量

婴儿出生不满1周岁时,给予布洛芬混悬液3毫升,13周岁时可给予1周岁以下婴幼儿每次4毫升,46周岁时为1521公斤5毫升,79岁时为2227公斤,1012岁时为2832公斤。布洛芬混悬液只能在体温超过385度时使用,如果体温持续不退,可在6小时后重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