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症状是精神疾病的重要表现形式,主要包括感知觉、思维、注意、记忆、智能、情感、意志、动作与行为及意识等方面的障碍。
精神症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感知觉障碍:
幻觉:包括幻听、幻视、幻嗅、幻味、幻触等。
错觉:对客观事物的歪曲知觉。
2.思维障碍:
思维形式障碍:如思维迟缓、思维奔逸、思维中断、思维贫乏等。
思维内容障碍:如妄想、强迫观念等。
3.注意障碍:
注意增强:对周围环境的注意增强。
注意减退:对周围环境的注意减退。
4.记忆障碍:
记忆增强:对过去的记忆增强。
记忆减退:对过去的记忆减退。
遗忘:对过去的记忆部分或全部遗忘。
5.智能障碍:
智力低下:智力发育不全。
痴呆:智力减退。
6.情感障碍:
情感高涨:情绪兴奋。
情感低落:情绪低落。
焦虑:紧张、不安。
恐惧:害怕、恐惧。
7.意志障碍:
意志增强:意志活动增多。
意志减退:意志活动减少。
8.动作与行为障碍:
刻板动作:重复、机械的动作。
模仿动作:模仿他人的动作。
意向倒错:意向与一般常情相违背。
9.意识障碍:
嗜睡:意识清晰度降低。
昏睡:意识清晰度更低。
昏迷:意识完全丧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