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小发作表现为短暂的意识丧失,可伴轻微阵挛、强直、植物神经或失张力等症状,频率较高,发作后意识可恢复。
癫痫小发作的表现如下:
1.短暂的意识丧失:患者突然短暂失去意识,停止正在进行的动作,两眼茫然凝视,表情呆滞,一般不跌倒,手中所持物可能坠落,有时会伴有不自主动作,如咀嚼、点火、搓弄衣扣,以及面、唇、舌、一侧肢体的颤搐,持续几秒钟到几十秒钟,不超过1分钟,发作过后仍然继续原来正在进行的动作。发作频率一天数次或数次,甚至每个月数次。
2.失神伴轻微阵挛:这种发作一半以上见于儿童,伴有面部或上肢轻微的肌阵挛,少数情况下,只有纯粹的失神发作。
3.失神伴强直成分:主要表现为失神发作时姿势性张力轻度增加,以影响伸肌为主,最常累及眼肌,引起眼球向上凝视。累及范围可进一步扩大到颈部或躯干,导致头向后仰或躯干的后冲性运动。不对称的姿势性强直可导致头或躯干转向一侧。有时强直中伴有轻度的阵挛成分。
4.失神伴植物神经症状:可有呼吸暂停、面色苍白、潮红、瞳孔散大、两眼上视、不跌倒、有时伴有自动症,发作后意识可恢复。
5.失神伴失张力成分:表现为部分或者全身肌肉张力突然丧失,导致不能维持原有的姿势,出现猝倒、肢体下坠等表现,发作时间相对短,持续数秒至10余秒多见,发作持续时间短者多不伴有明显的意识障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