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合羊水穿刺的人群包括:
1.术前两次体温≥37.5℃的孕妇。
2.有先兆流产症状的孕妇。
3.有出血倾向的孕妇。
4.有严重的心脏病、心功能不全等疾病的孕妇。
5.凝血功能异常的孕妇。
6.处于急性生殖道炎症的孕妇。
7.高度怀疑胎儿有神经管缺陷或其他严重畸形的孕妇。
8.胎儿发育迟缓或羊水过多的孕妇。
9.夫妇双方之一有明显染色体异常的孕妇。
10.一年内接受过异体输血、移植手术、细胞毒治疗或接受过免疫抑制治疗的孕妇。
11.过去有过胎儿异常病史的孕妇。
12.本次妊娠有胎儿结构异常高危因素的孕妇。
13.疑为母儿血型不合的孕妇。
14.有宫内感染高危因素的孕妇。
15.其他医生认为不适合进行羊水穿刺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