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化妆品过敏通常可以从接触性皮炎、化妆品光感性皮炎、化妆品皮肤色素异常、化妆品痤疮、化妆品毛发损害、化妆品甲损害等方面入手,根据症状、病史、实验室检查等综合判断。
如何判断是化妆品过敏?通常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1.接触性皮炎:
一、发病急,在接触部位发生境界清楚的红斑、丘疹、丘疱疹,严重时红肿并出现水疱或大疱,疱破后为糜烂、渗出。
二、病变中心常逐渐好转,而向周围蔓延,外围又有新的丘疹、水疱出现,形成同心圆形损害。
三、自觉症状为瘙痒或灼痛,搔抓后可将致病物带到远隔部位并产生类似皮损。
四、去除病因经适当治疗后,约1~2周皮疹即可消退,但如再接触致敏原可再发。
2.化妆品光感性皮炎:
一、在接触化妆品后,经过一定的潜伏期,在曝光部位出现红斑、丘疹、水疱、渗出等急性皮炎改变,同时伴有瘙痒。
二、患者若有光感性物质接触史,在同样条件下可复发。
三、光斑贴试验阳性。
3.化妆品皮肤色素异常:
一、皮肤出现深浅不同的色素沉着或色素脱失斑。
二、多发生在接触部位,有时可累及黏膜。
三、与所使用的化妆品无明显关系,脱离接触后可逐渐恢复。
4.化妆品痤疮:
一、多发生于使用化妆品后数月至1~2年,与化妆品的成分、使用方法、使用频率等有关。
二、好发于面部,尤其是额部、颊部、鼻唇沟、眉间、颏部,有时可累及头皮、颈部、胸背部、肩部、上肢伸侧等。
三、表现为粉刺、丘疹、脓疱、结节、囊肿等多种损害,有时可形成脓肿,愈后遗留萎缩性或增生性瘢痕。
5.化妆品毛发损害:
一、表现为头发干燥、变脆、易断,失去光泽,或出现分叉、断裂、脱落等。
二、眉毛、睫毛、胡须等毛发变脆、易断、脱落。
三、与化妆品的使用方法、使用频率、使用时间等有关。
6.化妆品甲损害:
一、表现为甲板纵嵴、浑浊、增厚、游离端与甲床分离、脆甲、甲下出血等。
二、与化妆品中的某些成分有关,如甲醛、丙酮、乙酸乙酯等。
三、脱离接触后,甲损害可逐渐恢复,但新长出的甲板仍可出现异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