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属于甲类还是乙类传染病

新型冠状病毒最初属于乙类传染病

2020年1月20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后续调整情况

2023年1月8日起,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乙类传染病是按照乙类传染病管理,但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乙类传染病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等。甲类传染病包括鼠疫和霍乱,采取隔离治疗、隔离观察等严格的控制措施。

对于不同人群,如儿童、老年人、孕妇等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和治疗中需特别关注。儿童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可能症状与成人有所不同,需密切观察其精神状态、呼吸等情况;老年人由于机体功能衰退,感染后发展为重症的风险相对较高,应更加注重防护和早期监测;孕妇感染后也需要专业医护人员进行个体化的评估和管理,以保障母婴健康。在生活方式方面,不同人群都应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如合理膳食、适量运动等以增强自身免疫力,但具体的运动方式和强度需根据个人情况调整。有基础病史的人群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可能会对基础疾病产生影响,需要更加密切地监测基础疾病指标,并在医生指导下进行综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