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水过多需要明确病因,要点如下:
一、羊水过多合并胎儿结构异常
1.如为严重的胎儿结构异常,应及时终止妊娠。
2.对非严重胎儿结构异常,应评估胎儿情况及预后,以及当前新生儿外科救治技术,并与孕妇及家属充分沟通后决定处理方法。
3.合并母儿血型不合的溶血胎儿,应在有条件的胎儿医学中心行宫内输血治疗。
二、羊水过多合并正常胎儿
1.应寻找病因,治疗原发病。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剂,如吲哚美辛有抗利尿作用,可抑制胎儿排尿从而使羊水量减少。用药期间每周进行一次超声监测羊水量。但由于吲哚美辛可使胎儿动脉导管闭合,不宜长时间应用,妊娠大于32周者也不宜使用。
2.自觉症状轻者,休息时取侧卧位以改善子宫胎盘循环,必要时给予镇静剂。每周复查超声以便了解羊水指数及胎儿生长情况。
3.自觉症状严重者,可经腹羊膜腔穿刺放出适量羊水以缓解压迫症状,必要时利用放出的羊水了解胎肺成熟度。放羊水时应密切观察孕妇血压、心率、呼吸变化,监测胎心,酌情给予镇静剂和抑制子宫收缩药物以预防早产。有必要时3至4周后可再次放羊水以降低宫腔内压力。羊水量反复增长且自觉症状严重者,妊娠大于34周且胎肺已成熟,可终止妊娠;如胎肺未成熟,可给予地塞米松促胎肺成熟治疗后再考虑终止妊娠。
三、分娩时的处理
应警惕脐带脱垂和胎盘早剥的发生。若破膜后子宫收缩乏力,可静脉滴注缩宫素加强宫缩,密切观察产程。胎儿娩出后及时应用宫缩剂,预防产后出血发生。
总结概况提示:羊水过多时要明确病因,根据胎儿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包括对合并结构异常或正常胎儿采取不同措施,分娩时也要注意相关问题的防范和应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