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危险分层标准最主要的依据

血压危险分层主要有低危、中危、高危和极高危这四种情况,其分层依据是不同级别高血压是否伴有危险因素、靶器官损害等。

一、低危:当为高血压一级,即收缩压处于140-159mmHg之间,舒张压处于90-99mmHg之间,且未伴随危险因素以及靶器官损害时,就属于低危。

二、中危:存在两种情况属于中危,其一是高血压一级且合并1-2个危险因素;其二是高血压二级,也就是收缩压在160-179mmHg范围内,舒张压在100-109mmHg范围内,但未伴随危险因素。

三、高危:如果是高血压一到二级,同时伴有3个以上的危险因素,或者是高血压三级,即收缩压超过180mmHg,舒张压超过110mmHg且不伴有危险因素,那就属于高危。

四、极高危:有以下几种情况属于极高危,一是高血压三级并伴有1-2个以上的危险因素;二是高血压一到二级且伴随1-2个靶器官损害以及相关并发症,例如糖尿病、周围血管病等。

上述分层标准中涉及的危险因素包含年龄、吸烟、肥胖、血脂异常等,而靶器官损害包括左心室肥厚、动脉硬化、肾功能受损等。

总结概括提示:明确阐述了血压危险分层的四种情况及其判定标准,强调了危险因素和靶器官损害在分层中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