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肌无力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由神经肌肉接头传递功能障碍引起,可发生于任何年龄,部分患者有家族遗传现象。其临床分型较多,部分分型属重大疾病。从症状上可分为5型:Ⅰ型为眼肌型,Ⅱ型为全身型(轻度、中度),Ⅲ型为急性重症型,Ⅳ型为迟发重症型,Ⅴ型为肌萎缩型。除眼肌型外的其他分类均属重大疾病范畴。具体如下:
一、Ⅰ型是眼肌型:眼肌型重症肌无力症状较轻,受累范围小,预后较好,一般不认为是重大疾病。
1.其主要表现为仅眼部肌肉受累。
二、Ⅱ型是全身型:此型重症肌无力可累及四肢肌群,伴或不伴眼外肌麻痹症状,咽喉肌受累明显,有吞咽困难、饮水呛咳、构音障碍等,属于重大疾病范畴。
1.会出现四肢肌肉无力的情况。
2.咽喉肌的症状较为突出。
三、Ⅲ型是急性重症型:起病急且发展快,发病数周或数月内可累及咽喉肌、延髓肌、呼吸肌等,会出现重症肌无力危象,生活难以自理,属重大疾病范畴。
1.病情进展迅速。
2.易出现危象,严重影响生活。
四、Ⅳ型是迟发重症型:起病隐匿,病程长,常在2年内逐渐发展,常由上述3型发展而来,病情危重,预后差,属重大疾病范畴。
1.起病特点为隐匿。
2.病情严重且预后不良。
五、Ⅴ型是肌萎缩型:患者较少,起病半年内可出现肌肉萎缩、无力,属重大疾病范畴。
1.有肌肉萎缩这一特征。
重症肌无力有晨轻暮重现象,即下午或傍晚劳累后肌无力症状加重,晨起或休息后减轻。治疗方面通常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包括药物或血浆置换治疗,药物治疗有可的松、强的松等免疫抑制剂以及新斯的明等胆碱酯酶抑制剂。眼肌型和儿童患者预后相对较好可长期存活,但属重大疾病范畴的患者病情复杂,预后较差。
总之,重症肌无力分型多样,不同分型的特点和严重程度不同,治疗方法也各异,预后情况也有差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