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与近视可以通过以下方面来判断。首先,从定义上看,近视是由于眼轴过长或屈光力过强,导致外界光线聚焦在视网膜前方,主要表现为远视力下降,但通过佩戴合适度数的眼镜可以矫正视力;而弱视是视觉发育期内由于异常视觉经验(单眼斜视、屈光参差、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觉剥夺等)引起的单眼或双眼最佳矫正视力下降,眼部检查无器质性病变。
视力表现方面
近视: 远视力明显下降,比如看远处的黑板、标志牌等不清楚,但近视力一般正常。通过佩戴合适度数的凹透镜能使视力矫正到正常。例如,很多青少年近视患者,看远处的东西模糊,而近距离看书、写字等不受影响。弱视: 即使佩戴合适度数的眼镜,视力也不能达到正常水平,比如最佳矫正视力低于相应年龄的正常视力。3岁儿童正常视力下限是0.5,4 - 5岁是0.6,6 - 7岁及以上是0.7,如果低于这个标准就要考虑弱视可能。
病因机制方面
近视: 主要与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有关。遗传因素方面,如果父母双方都是高度近视,子女患近视的概率会增加。环境因素中,长时间近距离用眼,像长时间看手机、电脑、看书等,会导致眼睛调节紧张,晶状体变凸,久而久之形成近视。弱视: 多是视觉发育关键期内的异常视觉经验导致。比如单眼斜视,一只眼睛向内或向外偏斜,会使双眼看到的图像不能融合,大脑就会抑制斜视眼的视觉传入,导致该眼弱视;屈光参差是指双眼屈光度数相差较大,例如一只眼近视300度,另一只眼近视600度,度数高的眼成像不清晰,大脑会优先使用度数低的眼,从而导致度数高的眼弱视;高度屈光不正,如高度远视或高度近视,没有及时矫正,也会影响视觉发育引发弱视;形觉剥夺则是由于先天性白内障、上睑下垂等疾病,遮挡了光线进入眼睛,影响了视觉刺激的传入,导致弱视。
眼部检查方面
近视: 验光检查可明确近视的度数,眼轴长度可能会变长,一般眼底检查早期无明显器质性病变,但高度近视可能会出现眼底豹纹状改变、黄斑出血等病变。弱视: 除了验光检查,还需要进行视觉诱发电位等检查来评估视觉传导情况。眼底检查通常无明显器质性病变,但通过眼底检查可以排除一些其他导致视力下降的眼部疾病。而且弱视眼的眼底可能没有明显的结构异常,但视觉功能发育不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