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者享有优先用血权利,具体规定如下:
一、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时:
1.在献血之日起5年内,可免费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量。
2.自献血之日起5年后,可免费享用与献血量等量的血。
3.献血量累积满800毫升的,10年内可免费享用所需血量,10年后可免费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量。
4.献血量累积1000毫升以上的,终生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二、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临床需要用血时,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这里的家庭成员指献血者的配偶、双方的父母、子女。
总之,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在临床用血方面都有相应的优惠和保障政策,这体现了对无偿献血行为的鼓励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