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生期心肌病标准

围生期心肌病指的是在妊娠最后一个月至产后五个月内发生的、伴有左心室收缩功能障碍的心肌疾病,会引起心力衰竭的症状和体征,是一种独立疾病。

具体阐述如下:

一、发病原因并不明确。

二、诊断标准包含以下方面:

1.既往无器质性心脏病。

2.在妊娠最后一个月到产后五个月内,无任何缘由地突然或逐渐出现心悸、呼吸困难、端坐呼吸等心力衰竭症状。

3.通过X线检查提示心脏增大、瘀血,超声心动图显示左心室腔扩大,舒张期末内径大于2.7厘米每平方米,室壁运动减弱,射血分数小于45%。

总结概况提示:这段内容重点讲解了围生期心肌病的定义、发病原因及诊断标准,明确了其在特定时间段内发生、伴有特定症状且诊断有具体依据等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