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超提示胎儿小于相应孕周两周以内通常属正常,若超过两周则视为小孩过小。通过将B超预计小孩体重与正常体重曲线作对比,若B超预计小儿体重低于正常体重的十个百分位,可诊断为小孩宫内发育迟缓(FGR),若超出十个百分点以上则不做此诊断。且应先核对孕周,依据孕妇月经情况、孕早期B超以及孕11-13周的头、臀长进行核对,核对后再进行FGR的诊断。
一、B超判断胎儿大小情况:
1.胎儿小于相应孕周两周以内一般正常。
2.超过两周则认为小孩过小。
二、诊断小孩宫内发育迟缓(FGR)的标准:
1.根据B超预计小孩体重和体重的正常曲线做比较。
2.B超预计小儿体重小于正常体重的十个百分位可诊断。
三、诊断前的重要步骤:
(1)需要先核对孕周。
(2)核对依据包括孕妇月经情况、孕早期B超、孕11-13周的头、臀长。
总之,要准确判断胎儿情况及是否为小孩宫内发育迟缓(FGR),需综合考虑B超显示的胎儿大小、体重对比结果,并重视核对孕周这一关键步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