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是国家对药品实行分类管理的措施。
一、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而非处方药则不需要凭处方,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这体现了两者在使用规定上的明显区别。
二、它们的概念并非基于药品的自然属性,而是一种人为划分且动态的行政管理概念,是根据药品对人体的治疗作用与副作用比来划分的。这表明其划分依据具有特殊性和管理意义。
三、如果某种原本是非处方药的药品,其副作用会对人体健康产生较大影响,国家药监局有权将其重新划归为处方药。这凸显了分类管理的灵活性和对公众健康的保障作用。
总之,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理用药,这种分类具有明确的规定和动态调整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