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并没有不再免费治疗新冠。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无论其是否接种疫苗、感染后是否有症状,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应进行隔离治疗或隔离医学观察:
1.呼吸困难、气促。
2.经药物治疗后体温仍持续高于38.5℃,超过3天。
3.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且不能控制。
4.儿童出现嗜睡、持续拒食、喂养困难、持续腹泻或呕吐等情况。
5.孕妇出现头痛、头晕、心慌、憋气等症状,或出现腹痛、阴道出血或流液、胎动异常等情况。
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国家卫健委明确要求各地要应治尽治、应收尽收,不得因感染新冠病毒影响患者的正常诊疗。同时,国家医保局也发布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于新冠病毒感染患者门急诊费用实施专项保障,对于住院费用实施分类管理,不设起付标准、报销限额,报销比例统一为70%。
因此,中国并没有不再免费治疗新冠,而是继续为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提供免费的医疗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