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的报告时间为

发现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的报告时间为1小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突发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有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因此,发现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的报告时间为1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