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妇甲状腺高的常见原因
(一)生理性因素
1.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hCG)影响:怀孕后,孕妇体内hCG水平显著升高,hCG具有类似促甲状腺激素(TSH)的结构和功能,能够刺激甲状腺分泌甲状腺激素,导致甲状腺激素水平升高,这是孕期常见的生理性甲状腺变化,一般在妊娠12-14周后hCG水平逐渐趋于稳定,甲状腺功能可能会有所改善。例如,研究发现正常妊娠女性血清hCG水平在孕8-10周达到高峰,之后开始下降,而甲状腺激素水平也会随之出现相应的动态变化。
2.碘需求增加:孕期孕妇不仅自身需要甲状腺激素维持正常生理功能,还需要为胎儿的生长发育提供甲状腺激素,对碘的需求增加。如果孕妇碘摄入不足,甲状腺会通过代偿机制增加甲状腺激素的合成,可能导致甲状腺相对升高,但如果碘摄入充足,这种代偿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被调节。一般来说,孕期推荐碘的摄入量为230μg/天,孕妇需要保证合理的碘摄入,可通过食用加碘盐、适量摄入海产品(如海带、紫菜等)来满足需求,但要注意避免碘摄入过量,因为碘摄入过量也可能对甲状腺功能产生不良影响。
(二)病理性因素
1.妊娠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症(Graves病):这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孕妇体内产生了针对甲状腺的自身抗体,这些抗体可以刺激甲状腺过度分泌甲状腺激素。Graves病导致的甲状腺高通常伴有TSH降低,而甲状腺激素(如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FT3)、游离甲状腺素(FT4))升高。研究表明,Graves病在孕妇中的患病率约为0.1%-0.2%,患者除了甲状腺激素升高外,还可能伴有多汗、心悸、体重不随妊娠月份相应增加等症状。
2.毒性多结节性甲状腺肿:孕妇本身存在甲状腺结节,结节自主分泌过多甲状腺激素,导致甲状腺功能亢进。这种情况相对少见,但也可能引起甲状腺激素水平升高。通常需要通过甲状腺超声等检查来发现甲状腺内的结节情况,进而明确诊断。
3.胎盘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相关性甲状腺功能亢进:除了hCG生理性刺激甲状腺外,某些情况下胎盘分泌的hCG样物质过多,也可导致甲状腺激素水平升高,这种情况相对Graves病等病因,甲状腺功能异常的程度可能相对较轻,但也需要密切监测甲状腺功能变化。
二、对孕妇及胎儿的影响
(一)对孕妇的影响
1.妊娠高血压疾病风险增加:甲状腺激素水平异常升高的孕妇发生妊娠高血压疾病的风险较正常孕妇高。妊娠高血压疾病可导致孕妇出现高血压、蛋白尿、水肿等症状,严重时可危及孕妇的生命安全,如引发子痫等严重并发症。
2.流产、早产风险增加:甲状腺激素异常会影响孕妇的子宫内环境,导致流产、早产的发生率升高。研究显示,甲状腺功能异常的孕妇流产率可达到10%-20%,早产率也高于正常甲状腺功能的孕妇。
3.产后甲状腺功能减退风险增加:部分孕期甲状腺高的孕妇在产后可能发展为产后甲状腺功能减退,产后甲状腺功能减退会影响产妇的身体恢复,如出现乏力、畏寒、情绪低落等症状,还可能影响乳汁分泌和婴儿的喂养。
(二)对胎儿的影响
1.胎儿神经系统发育障碍:甲状腺激素是胎儿神经系统发育必需的激素,孕期甲状腺激素水平异常升高或降低都可能影响胎儿的脑发育。如果孕妇甲状腺激素过高,可能导致胎儿脑发育异常,出生后可能出现智力发育迟缓、认知功能障碍等问题。例如,有研究表明,孕期甲状腺功能亢进未得到良好控制的孕妇所生婴儿,在神经心理发育测试中得分可能低于正常孕妇所生婴儿。
2.胎儿生长受限:甲状腺激素缺乏或异常会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导致胎儿生长受限,表现为胎儿体重低于同孕周正常胎儿体重。胎儿生长受限不仅会影响胎儿出生后的身体状况,还可能增加新生儿并发症的发生风险。
3.胎儿甲状腺功能异常:孕妇甲状腺激素水平异常可能通过胎盘影响胎儿自身的甲状腺功能,导致胎儿甲状腺功能异常,如胎儿甲状腺功能亢进或减退,这会进一步影响胎儿的正常生长发育过程。
三、孕期甲状腺高的监测与诊断
(一)监测
1.甲状腺功能检查频率:一般建议孕妇在妊娠早期(妊娠8-10周)进行首次甲状腺功能筛查,包括TSH、FT3、FT4等指标的检测,之后根据孕妇的具体情况,在妊娠中期(妊娠16-22周)和妊娠晚期(妊娠28-32周)再次进行甲状腺功能监测。对于有甲状腺疾病高危因素的孕妇,如既往有甲状腺疾病史、家族中有甲状腺疾病史、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史等,可能需要更频繁地监测甲状腺功能。
2.其他监测指标:除了甲状腺功能指标外,还需要监测孕妇的血压、体重增长情况、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通过超声检查监测胎儿双顶径、股骨长等指标)等。例如,通过超声监测胎儿双顶径可以了解胎儿的生长速度是否正常,及时发现胎儿生长受限等情况。
(二)诊断
1.甲状腺功能指标检测:主要检测TSH、FT3、FT4等指标。正常妊娠时TSH水平较非孕期降低,而FT3、FT4可能在正常范围内或轻度升高。如果TSH降低,而FT3、FT4升高,需要考虑甲状腺功能亢进相关疾病;如果TSH升高,而FT3、FT4降低,可能提示甲状腺功能减退,但孕期甲状腺功能减退的表现与甲状腺高不同,需要注意鉴别诊断。
2.自身抗体检测:对于怀疑Graves病等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的孕妇,需要检测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OAb)、甲状腺球蛋白抗体(TgAb)等自身抗体。TPOAb阳性提示存在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的可能,与Graves病等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的发生相关。
3.甲状腺超声检查:甲状腺超声可以帮助发现甲状腺的形态、结构变化,如是否存在甲状腺结节、甲状腺肿大的程度等,对于诊断毒性多结节性甲状腺肿等疾病具有重要意义。例如,通过超声可以观察甲状腺结节的大小、形态、边界、血流情况等,初步判断结节的良恶性,辅助诊断相关甲状腺疾病。
四、处理与建议
(一)生理性甲状腺高的处理
如果孕妇甲状腺高是由于hCG生理性刺激引起的轻度甲状腺激素升高,且TSH正常,FT3、FT4在正常高值范围,一般不需要特殊药物治疗,只需定期监测甲状腺功能即可。孕妇要保持良好的生活方式,保证充足的休息,合理饮食,继续保证合理的碘摄入,避免过度劳累和精神紧张,一般随着妊娠进展,甲状腺功能可能会逐渐恢复正常。
(二)病理性甲状腺高的处理
1.Graves病的处理:如果确诊为Graves病导致的甲状腺高,需要在内分泌科和产科医生的共同管理下进行治疗。一般首选丙硫氧嘧啶(PTU)进行治疗,因为PTU通过胎盘的量相对较少,对胎儿的影响较小。治疗过程中需要密切监测孕妇的甲状腺功能,根据甲状腺功能调整药物剂量,目标是将TSH维持在正常范围下限或稍高于正常范围,同时将FT4维持在正常范围上限或稍高于正常范围。孕妇需要定期复诊,监测药物对自身和胎儿的影响。
2.毒性多结节性甲状腺肿的处理:如果是毒性多结节性甲状腺肿引起的甲状腺高,可能需要根据病情严重程度考虑治疗方案。如果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状较轻,可先采取密切监测的方式;如果症状较重,可能需要在评估孕妇和胎儿情况后,考虑是否需要抗甲状腺药物治疗或其他治疗措施,如在必要时可能需要考虑手术治疗,但手术治疗一般在妊娠中期(妊娠13-24周)进行相对安全,需要严格评估手术风险。
3.胎盘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相关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的处理:这种情况通常甲状腺功能异常的程度相对较轻,一般通过密切监测甲状腺功能,多数情况下随着妊娠进展,甲状腺功能可能会逐渐改善,可能不需要特殊的抗甲状腺药物治疗,但需要定期监测,观察病情变化。
(三)温馨提示
孕妇在发现甲状腺高后,要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避免过度焦虑,因为不良情绪可能会影响甲状腺功能和自身的健康状况。同时,要严格按照医生的要求定期进行产检和甲状腺功能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在饮食方面,要遵循医生关于碘摄入的建议,不要自行盲目补充碘剂或其他甲状腺相关药物。如果出现心慌、多汗、手抖等甲状腺功能亢进相关症状加重或其他不适情况,要及时就医。对于胎儿的监测也不能放松,要按照医生的安排进行超声等检查,了解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