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产假是指自然流产,而不是人工流产。如果是因为胎停育等原因不得不进行人工流产,那么女职工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享受相应的休假。
此外,对于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以上是关于流产假期的相关规定,具体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