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界定难治性癫痫?

难治性癫痫是一种慢性脑部疾病,以反复发作为特征,其定义为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合适的抗癫痫药物,进行正规的单药或多药联合治疗,且药物血药浓度在有效范围内,经过至少2年的规范治疗,还不能控制癫痫发作,或者虽然控制但出现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影响日常生活和工作。

难治性癫痫的症状主要有以下几种:

1.全身性强直-阵挛发作:意识丧失、双侧强直后出现阵挛,常伴有面色青紫、尿失禁、舌咬伤、口吐白沫或血沫、瞳孔散大等症状。

2.失神发作:突发性精神活动中断、意识丧失、可伴肌阵挛或自动症。一次发作数秒至十余秒。

3.单纯部分性发作:某一局部或一侧肢体的强直、阵挛性发作,或感觉异常发作,历时短暂,意识清楚。若发作范围沿运动区扩及其他肢体或全身时可伴意识丧失,称杰克森发作(Jack)。发作后患肢可有暂时性瘫痪,称Todd麻痹。

4.复杂部分性发作:精神感觉性、精神运动性及混合性发作。多有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及明显的思维、知觉、情感和精神运动障碍。可有神游症、夜游症等自动症表现。有时在幻觉、妄想的支配下可发生伤人、自伤等暴力行为。

5.植物神经性发作:可有头痛型、腹痛型、肢痛型、晕厥型或心血管性发作。无明确病因者为原发性癫痫,继发于颅内肿瘤、外伤、感染、寄生虫病、脑血管病、全身代谢病等引起者为继发性癫痫。

需要注意的是,癫痫发作具有突然性和反复性,如果出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医,以便明确诊断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