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稳定型心绞痛分级

不稳定型心绞痛分为四级,具体如下:

1.Ⅰ级:

一般体力活动(如步行和登楼)不受限,仅在强、快或持续用力时发生心绞痛。

2.Ⅱ级:

体力活动轻度受限。快步、饭后、寒冷或刮风中、精神应激或醒后数小时内步行或登楼时,发生心绞痛。

3.Ⅲ级:

体力活动明显受限,步行1-2个街区或上一层楼、登楼一层即可引起心绞痛。

4.Ⅳ级:

轻微活动或休息时即可发生心绞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