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师健康证一般不限制乙肝。根据《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卫妇社发〔2012〕35号)规定,对申请注册的幼儿园,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指定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受检机构)及时做好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工作。接受健康检查的工作人员包括:
1.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包括幼师、保健医、保育员等。
2.炊事人员:包括炊事员、采购员、报账员等。
3.其他工作人员:包括保安员、保洁员、校车司机等。
健康检查主要涉及的疾病包括:
1.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
2.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
具体检查项目如下:
1.基本项目:
一般检查:身高、体重、血压、心肺听诊等。
内外科检查:皮肤、淋巴结、甲状腺、心肺听诊、腹部触诊等。
眼科检查:视力、色觉、结膜炎等。
耳鼻喉科检查:听力、外耳道、鼓膜、鼻中隔、扁桃体等。
口腔科检查:口腔黏膜、牙齿、牙周等。
血常规:白细胞、红细胞、血小板等。
尿常规:尿蛋白、尿糖、尿潜血等。
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等。
肾功能:肌酐、尿素氮等。
血糖:空腹血糖、餐后2小时血糖等。
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等。
心电图:十二导联心电图。
胸部X线检查:胸部正位片。
2.其他项目:
乙肝五项:乙肝表面抗原、乙肝表面抗体、乙肝e抗原、乙肝e抗体、乙肝核心抗体。
丙肝抗体:丙型肝炎病毒抗体。
梅毒螺旋体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
HIV抗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幼师健康证检查项目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检查项目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