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孕妇在怀孕32周后需要做胎心监护,而高危孕妇需要提前至怀孕28周进行监护。高危孕妇包括:
孕妇年龄小于16岁或大于35岁;
过去有习惯性流产、早产、死胎、死产与畸形等异常生育史;
孕期出血;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妊娠糖尿病;
羊水过多、过少;
胎盘及脐带异常;
前置胎盘;
胎儿发育迟缓;
臀先露;
过期妊娠;
孕妇患有心脏病、慢性肾炎等疾病。

通常情况下,孕妇在怀孕32周后需要做胎心监护,而高危孕妇需要提前至怀孕28周进行监护。高危孕妇包括:
孕妇年龄小于16岁或大于35岁;
过去有习惯性流产、早产、死胎、死产与畸形等异常生育史;
孕期出血;
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妊娠糖尿病;
羊水过多、过少;
胎盘及脐带异常;
前置胎盘;
胎儿发育迟缓;
臀先露;
过期妊娠;
孕妇患有心脏病、慢性肾炎等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