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是指妊娠期间发生的或妊娠期间才发现的糖尿病。原有糖尿病而妊娠者不包括在内。孕妇中妊娠糖尿病的发生率为1%到2%。这些患者分娩后的转归不尽相同,需重新检查进行确定,其中约70%在分娩后血糖恢复正常,可列入承有血糖异常类型,少部分患者分娩后仍有糖尿病或糖耐量异常。妊娠糖尿病的诊断,可采用下述两种标准:第一、世界卫生组织标准,世界卫生组织建议采用与一般糖尿病相同的标准。第二、美国的糖尿病资料主建议采用,以下标准:1)、口服糖耐量实验用100克的葡萄糖。2)、血糖值结果,四个实践中若有三个达到或超过下列标准可确诊为妊娠糖尿病。即静脉血浆血糖空腹大于95.9毫摩尔每升,服葡萄糖1小时大于10.6毫摩尔每升,2小时大于9.2摩尔每升,3小时大于8.1毫摩尔每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