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b类降压药禁忌症

ARB类降压药即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其禁忌症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严重肾功能不全

当患者存在严重肾功能不全时,使用ARB类降压药可能会进一步影响肾脏功能。因为此类药物可能导致肾小球滤过率进一步下降,尤其对于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肾伴肾动脉狭窄的患者,使用ARB类降压药可能引发急性肾功能衰竭。老年肾功能不全患者需格外谨慎,因为随着年龄增长,肾功能本身可能逐渐减退,使用时要密切监测肾功能指标。

二、高钾血症

ARB类降压药会抑制醛固酮的作用,而醛固酮有促进钾排泄的功能,所以使用ARB类降压药可能导致血钾升高。对于本身血钾水平较高(血清钾>5.5mmol/L)的患者,使用ARB类降压药会使高钾血症情况加重,可能引发心律失常等严重并发症。患有慢性肾病且易出现高钾血症的患者,使用时需定期检测血钾水平。

三、妊娠女性

妊娠期间使用ARB类降压药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药物可通过胎盘,干扰胎儿的肾素 - 血管紧张素系统,导致胎儿发育异常,如胎儿肾功能受损、羊水过少、新生儿呼吸窘迫等。处于备孕期、妊娠早期和中期的女性,应避免使用ARB类降压药,可选择其他对胎儿影响较小的降压方式。

四、对ARB类药物过敏者

部分患者可能对ARB类药物中的某些成分过敏,使用后会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呼吸困难、血管性水肿等。有ARB类药物过敏史的患者绝对不能使用该类药物,用药前应详细询问患者的药物过敏史,特别是对类似降压药物的过敏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