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二十天不能做药流。药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停经天数≤49天;
2.本人自愿、年龄≤40岁的健康妇女;
3.尿妊娠试验阳性,B型超声确诊为宫内妊娠;
4.人工流产术高危因素者,如瘢痕子宫、哺乳期、宫颈发育不良或严重骨盆畸形;
5.多次人工流产术史;
6.对手术流产有恐惧心理者。
药流的成功率为90%左右,药流失败需要行清宫术。药流后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况:
1.出血:药流后一般会有蜕膜组织排出,表现为阴道流血,量由多至少,并逐渐停止,分泌物没有异味,一般在两周内干净。如果出血时间超过15天,出血量大于平素月经量,特别是伴有分泌物异味、腹痛等症状,需要及时去医院就诊。
2.感染:如果药流后不注意个人卫生,过早性生活,可能会导致感染,出现下腹疼痛、发热等症状。
3.药流不全:药流后如果B型超声检查发现宫腔内有残留物,需要进行清宫术。
4.月经失调:药流后可能会出现月经周期紊乱、月经量多或少等情况。
药流有一定的风险,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在药流前,需要进行B型超声检查,确定孕囊的大小和位置,排除宫外孕的可能。药流后需要注意休息,加强营养,保持外阴清洁,禁止性生活和盆浴一个月。如果药流后出现异常情况,需要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