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十八反是哪些药

中药十八反指的是某些药物配伍使用可能出现毒性或副作用从而被视为配伍禁忌,其被总结成“十八反歌”最早见于张子和的《儒门事亲》。具体情况如下:

一、甘草反大戟、芫花、甘遂、海藻。

二、乌头(包含川乌、草乌、附子)反贝母(川贝母、浙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芨。

1.川乌、草乌、附子都有散寒止痛等功效,但它们与贝母等药物存在配伍禁忌。

2.川贝母能清热润肺等,浙贝母可清热化痰等,这些贝母与乌头类药物不宜一起使用。

3.瓜蒌有清热涤痰等作用,半夏能燥湿化痰等,它们与乌头类药物不能搭配。

4.白蔹有清热解毒等功效,白芨可收敛止血等,也与乌头类药物为反药。

三、黎芦反人参、西洋参、丹参、沙参(南沙参、北沙参)、苦参、玄参、细辛、芍药(白芍、赤芍)。

1.人参能大补元气等,西洋参可补气养阴等,它们与黎芦不能同时应用。

2.丹参能活血祛瘀等,沙参可养阴清肺等,与黎芦存在禁忌。

3.苦参有清热燥湿等作用,玄参能清热凉血等,不能与黎芦混用。

4.细辛可祛风散寒等,芍药能养血调经等,也与黎芦为反药。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有这些配伍禁忌,但在实际临床中,有些医家会根据病情需要适当使用反药来达到治疗目的,不过这要求医生具备深厚的医学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所以不建议患者自行使用反药,在使用中药时应最好遵循医生的建议和指导。

总结概括:文章阐述了中药十八反的具体内容,包括哪些药物之间存在禁忌,同时提到临床中有医家会特殊情况下用反药,强调患者不可自行用反药,使用中药需听医生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