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患者诊断标准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新冠肺炎患者的诊断标准如下:

1.疑似病例:

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1条,且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2条。

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且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

2.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具备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

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血清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IgG抗体水平呈阳转。

血清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IgM抗体水平由阴性转为阳性。

此外,在核酸检测基础上,增加抗原检测作为补充,抗原阳性结果可作为确诊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