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新冠肺炎患者的诊断标准如下:
1.疑似病例:
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1条,且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2条。
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且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
2.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具备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
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
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血清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IgG抗体水平呈阳转。
血清新型冠状病毒特异性IgM抗体水平由阴性转为阳性。
此外,在核酸检测基础上,增加抗原检测作为补充,抗原阳性结果可作为确诊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