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的筛查一般建议在妊娠24-28周进行。具体做法如下:
筛查前准备
空腹要求: 筛查前需空腹8-12小时,比如前一天晚上10点后就不要再进食喝水了,保持空腹状态。饮食注意: 筛查前3天要正常饮食,每天碳水化合物摄入量不少于150克,不然可能会影响筛查结果的准确性。
具体筛查步骤
口服葡萄糖: 先抽取空腹血糖,然后在5分钟内喝下含75克葡萄糖的液体300毫升。血糖检测: 分别抽取服糖后1小时、2小时的静脉血糖。正常情况下,空腹血糖应小于5.1mmol/L,服糖后1小时血糖应小于10.0mmol/L,服糖后2小时血糖应小于8.5mmol/L。如果其中任意一项血糖值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就考虑患有妊娠期糖尿病。
高危人群筛查时机
高危人群: 对于存在妊娠期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孕妇,比如肥胖(体重指数≥24)、有糖尿病家族史、曾经有不明原因的死胎、流产、巨大儿分娩史等情况的孕妇,可能需要在妊娠早期就进行筛查,如果早期筛查正常,在妊娠24-28周还需再复查。特殊情况: 如果在妊娠晚期才发现有糖尿病症状,也需要及时进行血糖检测来明确是否患有妊娠期糖尿病。
复查与确诊
复查情况: 如果第一次筛查结果可疑,需要进行75克葡萄糖耐量试验的复查。复查时同样要严格按照空腹、服糖后1小时、2小时的步骤进行血糖检测。确诊标准: 若复查后空腹血糖≥5.1mmol/L,或服糖后1小时血糖≥10.0mmol/L,或服糖后2小时血糖≥8.5mmol/L,即可确诊为妊娠期糖尿病。一旦确诊,孕妇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饮食控制、适当运动等管理,必要时可能需要使用胰岛素来控制血糖,以保障母婴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