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宫产指征有哪些

剖宫产术的相关指征包括:

一、绝对指征:

1.骨盆狭窄:骨盆径线过短或形态异常,导致胎儿不能顺利通过骨盆。

2.头盆不称:胎儿头部与孕妇骨盆大小不相称。

3.横位:胎位为横位,无法经阴道正常分娩。

4.软产道异常:如产道严重畸形、瘢痕等影响分娩。

5.中央性前置胎盘:胎盘完全覆盖宫颈内口。

6.胎盘早剥:胎盘在胎儿娩出前部分或全部从子宫壁剥离。

7.脐带脱垂:脐带滑出宫颈口。

二、相对指征:

1.胎儿宫内窘迫:胎儿在子宫内缺氧。

2.臀位:胎位为臀位。

3.部分性前置胎盘和低置胎盘:胎盘位置异常。

4.过期妊娠:妊娠超过预产期。

5.早产,胎儿发育迟缓:胎儿未成熟或发育不良。

6.妊高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

7.心脏病:孕妇患有心脏疾病。

8.其他妊娠合并症如糖尿病重症感染:存在其他合并症影响分娩。

9.巨大儿:胎儿体重过大。

当出现上述情况,即分娩不能经阴道完成时,或经阴道分娩对母婴有危险时,便会选择剖宫产术。剖宫产手术后要注意以下方面:一是要保持伤口的皮肤清洁卫生;二是不要吃辛辣刺激的食物;三是一般拔除尿管后就可以适当的下床活动,多活动有利于伤口恢复,也有利于恶露排出和子宫恢复。

总之,剖宫产术有其明确的指征和相关术后注意事项,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以保障母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