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力衰竭通常采用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法,共分为四级。首段:心力衰竭的NYHA分级分为四级,其中Ⅰ级患者一般活动不受限,Ⅱ级患者一般活动轻度受限,Ⅲ级患者一般活动明显受限,Ⅳ级患者休息时也有症状。
Ⅰ级:日常活动无心力衰竭症状
日常活动不受限:这类患者一般活动如走路、爬楼梯等,不会出现心悸、气短、乏力、呼吸困难等心力衰竭相关症状。比如普通成年人进行日常的轻体力活动,像正常速度步行1 - 2公里,不会有不适表现。心脏功能代偿较好:心脏的储备功能在正常范围内,一般的体力消耗不会超出心脏当前的代偿能力,心脏能正常维持血液循环,为身体各器官供应足够的血液和氧气。
Ⅱ级:日常活动出现心力衰竭症状
活动轻度受限:患者从事一般的体力活动时就会出现症状,比如快速步行1公里左右、爬两层楼梯等,就可能出现气短、心悸的情况。休息时无症状:在安静休息状态下,患者不会有心力衰竭的相关表现,生命体征相对平稳,心脏功能虽然比Ⅰ级稍差,但在休息时还能维持基本的血液循环需求。
Ⅲ级:日常活动明显受限
活动明显受限:患者低于日常活动量的活动就会引发症状,例如缓慢步行几百米、洗漱等轻度活动,就可能出现呼吸困难、乏力等症状。轻微活动即不适:即使是很轻微的身体活动,都会让患者感觉到心脏负担加重,出现心力衰竭的相关症状,生活自理可能都会受到一定影响,心脏的代偿功能已经明显下降。
Ⅳ级:休息时出现心力衰竭症状
休息时也有症状:患者在休息状态下,比如静坐、平卧时,就会出现呼吸困难、心悸、乏力等心力衰竭症状,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和休息。生活不能自理:患者几乎无法进行任何体力活动,连在床上翻身、坐起等动作都可能引发明显的心力衰竭表现,心脏功能处于很差的状态,需要严格的医疗监护和治疗来维持基本的生命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