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视力表对应近视度数的关系如下:
视力表:国际标准视力表是以“E”字为视标,其检测数值用“小数记录法”和“五分记录法”表示。
小数记录法:从前往后,视力逐渐变低,如视力为0.1、0.2、0.3、0.4、0.5、0.6、0.7、0.8、0.9,对应的近视度数分别为100度、200度、300度、400度、500度、600度、700度、800度、900度、1000度。
五分记录法:从前往后,视力逐渐变低,如视力为1.0、1.2、1.5、2.0、2.5、3.0、3.5、4.0、4.5、5.0,对应的近视度数分别为50度、75度、100度、150度、200度、250度、300度、350度、400度、450度、500度。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的近视度数只是一个大致的参考范围,具体的度数还需要通过专业的眼科检查来确定。同时,对于未成年人来说,由于其眼睛的屈光状态还在不断变化,需要定期进行视力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