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是指骨结构的连续性完全或部分断裂。多见于儿童及老年人,中青年人也时有发生。
骨折可能由以下原因引起:
1.直接暴力:暴力直接作用于骨骼某一部位而致该部骨折,常伴有不同程度软组织损伤。如车轮撞击小腿,于撞击处发生胫腓骨骨干骨折。
2.间接暴力:间接暴力作用时通过纵向传导、杠杆作用或扭转作用使远处发生骨折,如从高处跌下足部着地时,躯干因重力关系急剧向前屈曲,胸腰脊柱交界处的椎体发生压缩性或爆裂骨折。
3.积累性劳损:长期、反复、轻微的直接或间接损伤可致使肢体某一特定部位骨折,又称疲劳骨折,如远距离行军易致第二、三跖骨及腓骨下1/3骨干骨折。
骨折的治疗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复位:是将骨折后发生移位的骨折断端重新恢复正常或接近原有解剖关系,以重新恢复骨骼的支架作用。复位的方法有闭合复位和手术复位。
2.固定:骨折复位后,因为其稳定性不佳,容易发生再移位,因此需要用固定方法将其固定在满意的位置,使其逐渐愈合。常用的固定方法有石膏固定、夹板固定、支具固定、外固定架固定等。
3.功能锻炼:通过受伤肢体肌肉收缩,增加骨折周围组织的血液循环,避免肌肉萎缩,促进骨折愈合,防止关节僵直,促进功能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