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晚期的时间界定
孕晚期是指怀孕28周及其之后的时间段。孕期通常从末次月经第一天开始计算,整个孕期约为40周,可分为孕早期(1-12周)、孕中期(13-27周)和孕晚期(28周-分娩)。
28-36周
胎儿发育方面:此时胎儿各器官继续发育成熟,肺和消化系统已接近成熟。胎儿体重一般在1000-2500克左右,皮下脂肪逐渐增多,皮肤皱褶减少,出生后能啼哭和吸吮,但生活力相对稍弱,若早产需要在新生儿科进行特殊护理。
孕妇身体变化:孕妇腹部进一步增大,子宫底升高,可能会出现腰酸、耻骨联合疼痛等不适,由于胎儿增大,压迫周围组织,还可能出现下肢水肿等情况,同时白带增多也是常见现象。
37-40周
胎儿发育方面:胎儿发育成熟,体重通常在2500克以上,胎头双顶径一般达到9.3厘米左右,各器官功能完善,具备在宫外生活的能力。
孕妇身体变化:孕妇可能会出现不规律宫缩(假宫缩),这是为分娩做准备的现象,同时可能会有胎儿下降感,感觉上腹部较前舒适,进食量可能会稍有增加,因为胎儿下降后减轻了对胃部的压迫,但会出现尿频、下腹坠胀等症状加重的情况。
特殊人群孕晚期注意事项
高龄孕妇(年龄≥35岁)
胎儿方面:高龄孕妇孕晚期发生胎儿染色体异常、胎儿生长受限、胎儿畸形等风险增加。需要密切监测胎儿生长发育情况,通过B超检查监测胎儿双顶径、股骨长等指标,以及进行胎心监护等了解胎儿宫内安危情况。因为随着年龄增长,孕妇自身的生理机能下降,胎儿发生异常的概率相对较高。
孕妇自身方面:高龄孕妇孕晚期发生妊娠期高血压、妊娠期糖尿病等并发症的风险更高。要严格按照医生要求进行产检,监测血压、血糖等指标。如果出现头痛、头晕、视物模糊、心慌、胸闷、阴道流血流液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就医,因为高龄孕妇发生严重并发症时病情进展可能相对更快。
有妊娠合并症的孕妇(如妊娠合并心脏病、妊娠合并糖尿病等)
妊娠合并心脏病:孕晚期心脏负担进一步加重,要密切观察孕妇的心脏功能情况,有无心悸、气短、呼吸困难等症状。休息时心率超过110次/分,呼吸超过20次/分,或者出现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等要及时就医。孕妇应保证充足休息,采取左侧卧位,避免情绪激动和劳累,严格遵循医生制定的产检和治疗方案,必要时提前住院待产。
妊娠合并糖尿病:孕晚期需要严格控制血糖,监测空腹血糖及餐后血糖情况。要注意饮食控制,合理分配碳水化合物、蛋白质和脂肪的摄入,适当运动(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同时要警惕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等并发症的发生,定期产检监测胎儿发育及羊水情况等,根据血糖控制情况和胎儿情况决定分娩时机和方式。
孕晚期产检要点
常规检查:包括体重、血压、宫高、腹围的测量。体重每周应有所增长但不宜过快,血压要监测是否有升高,宫高和腹围可以初步判断胎儿大小是否与孕周相符,一般宫高每周增长约0.8-1厘米,腹围也会相应增加。
超声检查:孕晚期超声可以了解胎儿双顶径、头围、腹围、股骨长等生长指标,评估胎儿体重,还可以观察胎盘位置、成熟度以及羊水指数等情况。胎盘成熟度一般分为0-Ⅲ级,Ⅲ级胎盘提示胎盘成熟但可能老化,羊水指数正常范围是8-25厘米,过多或过少都需要进一步评估。
胎心监护:从孕32-34周开始一般需要每周进行1次胎心监护,通过胎心监护可以了解胎儿在宫内的储备能力,观察胎儿心率的变化与宫缩、胎动的关系等,及时发现胎儿宫内缺氧等异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