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出生体重儿的标准是什么

低出生体重儿是指出生体重低于2500克的新生儿,其中出生体重低于1500克的称为极低出生体重儿,而低于1000克的则称为超低出生体重儿。

低出生体重儿的身体各器官发育不成熟,生活能力低下,容易出现体温不升、呼吸急促、呼吸困难、皮肤薄嫩、胎脂多、皮下脂肪少、足跟光滑、头发乱如绒线头、耳廓软、紧贴在颅骨上、指甲软、达不到指尖、乳腺无结节或结节小于4mm、足底纹理少等问题。同时,他们的吸吮力弱、吞咽功能差,容易发生呛奶、吐奶,导致吸入性肺炎、窒息等情况。此外,低出生体重儿的肝脏功能不成熟,葡萄糖醛酸转移酶的活性低,容易出现生理性黄疸持续时间较长、程度重的情况,严重时还可能出现胆红素脑病。

低出生体重儿的母亲在孕期往往存在各种问题,如孕妇营养不良、有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贫血、心脏病、慢性肾炎等疾病,或在孕期吸烟、饮酒、接触放射线等,这些因素都可能导致胎儿发育不良,出现低出生体重的情况。

极低出生体重儿和超低出生体重儿的死亡率明显高于正常出生体重儿,且在生存质量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对于低出生体重儿,需要特别关注他们的护理和喂养,以帮助他们更好地生长发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