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专题——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诊断标准

系统性红斑狼疮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可影响多个器官和系统,其诊断标准包括临床表现和诊断标准两部分。临床表现有12项,如颊部红斑、盘状红斑、光过敏、口腔溃疡、关节炎、浆膜炎、肾脏病变、神经病变、血液学疾病、免疫学异常、补体降低和抗核抗体等。诊断标准为满足4项或4项以上临床表现,除外感染、肿瘤和其他结缔组织病后,可诊断系统性红斑狼疮。

系统性红斑狼疮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可影响多个器官和系统。以下是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诊断标准:

一、临床表现

1.颊部红斑

固定红斑,扁平或高起,在两颧突出部位。

2.盘状红斑

片状高起于皮肤的红斑,黏附有角质脱屑和毛囊栓;陈旧病变可发生萎缩性瘢痕。

3.光过敏

对日光有明显的反应,引起皮疹,从病史中得知或医生观察到。

4.口腔溃疡

口腔或鼻咽部无痛性溃疡。

5.关节炎

非侵蚀性关节炎,累及2个或更多外周关节,有压痛、肿胀或积液。

6.浆膜炎

胸膜炎或心包炎。

7.肾脏病变

尿蛋白>0.5g/d或+++,或管型(红细胞、血红蛋白、颗粒或混合管型)。

8.神经病变

癫痫发作或精神病,除外药物或已知的代谢紊乱。

9.血液学疾病

溶血性贫血,或白细胞减少,或淋巴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

10.免疫学异常

抗dsDNA抗体阳性,或抗Sm抗体阳性,或抗磷脂抗体阳性(包括抗心磷脂抗体、狼疮抗凝物、至少持续6周的梅毒血清试验假阳性三者中具备一项阳性)。

11.补体降低

总补体或C3、C4降低。

12.抗核抗体

在任何时候血清中抗核抗体阳性。

二、诊断标准

1.颊部红斑+盘状红斑。

2.光过敏+口腔溃疡。

3.关节炎+浆膜炎。

4.肾脏病变。

5.神经病变。

6.血液学疾病。

7.免疫学异常。

8.补体降低。

满足上述4项或4项以上者,在除外感染、肿瘤和其他结缔组织病后,可诊断系统性红斑狼疮。

需要注意的是,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诊断需要综合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和其他相关检查结果进行判断。在诊断过程中,医生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进一步的评估和检查,以确保诊断的准确性。如果怀疑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应及时就医并遵循医生的建议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