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B类降压药即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其禁忌症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对ARB类药物过敏者
如果患者曾经明确对ARB类药物中的任何成分发生过过敏反应,如出现皮疹、瘙痒、呼吸困难等过敏症状,那么这类患者禁止使用ARB类降压药,因为再次接触可能会引发严重的过敏反应,甚至危及生命。
二、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
双侧肾动脉狭窄时,肾脏的血液供应主要依赖血管紧张素Ⅱ介导的出球小动脉收缩来维持肾小球内压。使用ARB类药物会阻断血管紧张素Ⅱ的作用,导致出球小动脉扩张,肾小球滤过率急剧下降,可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所以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禁用ARB类降压药。
三、妊娠女性
在妊娠期间,尤其是中晚期妊娠,使用ARB类药物可能会影响胎儿的发育,导致胎儿发育异常、羊水过少、新生儿肾功能衰竭等严重问题,因此妊娠女性禁忌使用ARB类降压药。
四、血肌酐显著升高患者
当血肌酐水平显著升高时,使用ARB类药物可能进一步影响肾脏的血流动力学,导致肾功能恶化。一般来说,血肌酐超过一定数值(如男性血肌酐>265μmol/L,女性血肌酐>186μmol/L)时,需谨慎使用ARB类降压药,若升高过于明显则应禁忌使用。对于有肾脏基础疾病或存在肾功能不全风险的人群,使用ARB类药物前需密切监测肾功能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