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心脏病即妊娠合并心脏病,其病因主要涵盖原有心脏疾病、妊娠因素等。
一、原有心脏疾病:
1.患者在未怀孕时就已存在心脏疾病。比如先天性心脏病,这主要呈多基因遗传,若双亲中任一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其后代患先天性心脏病的概率会显著增大;再者就是风湿性心脏病,主要是感染风湿热后炎症累及心脏所引发。
二、妊娠因素:
1.指孕妇怀孕前无心脏病,在怀孕期间因特定因素导致心脏病变。像妊娠高征心脏病、围生期心脏病等,主要是由于妊娠期血容量增多、心输出血量增加、妊娠期膈肌上升、大血管扭曲、心脏以及血管位置改变,加重了心脏负担,从而诱发妊娠心脏病的出现。
妊娠心脏病会致使孕妇出现呼吸困难、心悸等不适症状,严重时还可引发心力衰竭、静脉栓塞以及胎儿并发症等。所以一旦确诊,必须及时到医院就诊和治疗。
总之,妊娠心脏病的病因包括原有心脏疾病和妊娠因素,其会给孕妇带来多种不适和严重后果,需要高度重视和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