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衰的临床分级通常采用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法,共分为四级。Ⅰ级:患者患有心脏病,但日常活动量不受限制,一般活动不引起乏力、呼吸困难等心衰症状。Ⅱ级:体力活动轻度受限,休息时无自觉症状,但平时一般活动下可出现心衰症状,如呼吸困难、乏力等。Ⅲ级:体力活动明显受限,小于平时一般活动即引起上述症状。Ⅳ级: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休息状态下也存在心衰症状,活动后加重。
NYHA分级Ⅰ级:
日常活动不受限: 这类患者心脏功能虽有一定问题,但日常的一般活动,像正常走路、轻微家务等,不会引发心衰相关的不适症状,比如呼吸困难、乏力等。患者的心脏功能在日常状态下还能维持基本的身体需求,不需要特殊的限制来避免心衰发作。
NYHA分级Ⅱ级:
体力活动轻度受限: 患者休息的时候感觉不到心衰的症状,但是当进行稍微多一点的活动,比如快速走路、爬几层楼梯等,就会出现心衰表现,像呼吸困难变明显、身体感觉乏力等。这时候患者在日常活动中需要适当调整强度,避免过度劳累引发心衰症状加重。
NYHA分级Ⅲ级:
体力活动明显受限: 患者的体力活动受到比较明显的限制,稍微做一点一般的活动,像慢走一段路,就会出现心衰症状,比如呼吸困难加剧、乏力感更严重等。这类患者需要严格控制活动量,尽量减少能引发心衰症状的活动。
NYHA分级Ⅳ级:
休息时也有症状: 患者就算在休息的时候,也存在心衰症状,比如静息状态下都呼吸困难,活动后心衰症状会进一步加重。这类患者需要卧床休息为主,并且需要密切关注病情变化,及时就医调整治疗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