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健康证已经不再查乙肝了。2010年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政策背景依据
2009年原卫生部等部门就已印发通知,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五项检查项目,食品健康证也遵循这一规定。这一政策是基于对乙肝传播途径的科学认识,乙肝主要通过血液、母婴和性传播,日常工作生活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所以不应将乙肝病毒携带状态作为限制从事食品行业等的依据。
食品行业相关健康要求重点
食品从业人员基本健康要求:食品从业人员需要保证自身没有消化道传染病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比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健康证办理流程要点:办理食品健康证一般需要进行常规的体检项目,包括体格检查(如内科、外科等常规检查)、肝功能等相关检查,但不再检查乙肝项目。体检合格后才能获得食品健康证,以确保食品从业人员自身健康状况不会对食品安全造成隐患。
乙肝相关健康知识延伸
乙肝的正确认知:乙肝病毒携带者如果肝功能正常,一般是可以正常生活、工作的,不需要过度担忧和歧视。乙肝主要通过正规的医学检测手段来发现,如乙肝五项(乙肝表面抗原、乙肝表面抗体、乙肝e抗原、乙肝e抗体、乙肝核心抗体)等检查。预防乙肝的重要方式:接种乙肝疫苗是预防乙肝最有效的措施。按照0、1、6个月的程序接种乙肝疫苗,可使90%以上的人产生保护性抗体,有效预防乙肝病毒感染。同时,在日常生活中,要避免不必要的输血和使用血制品,避免与他人共用剃须刀、牙刷等可能导致血液传播的物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