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高血压是由高血压急症发展而来,其关键区别在于恶性高血压比高血压急症更为严重。高血压急症指的是原发性或继发性高血压。具体而言:
一、高血压急症:
1.发病特点:在无任何症状的情况下发病,血液长期在血管中流动对血管壁造成高于正常的压力。
2.症状表现:可使患者出现头痛、心律失常、心悸、耳鸣、疲倦或不安、胸闷不适、头部胀痛、阵发性眩晕、四肢麻木等。
二、如果高血压急症未及时治疗:
(1)可能发展为恶性高血压。
(2)恶性高血压的症状包括卒中、意识丧失、视物模糊、心肌梗死、心绞痛、肾功能损害、主动脉夹层等。
总之,要重视高血压急症,及时进行治疗,以防其进一步发展为恶性高血压而带来更严重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