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骨折初期(1-2周)
骨折后1-2周内,需通过石膏或支具严格固定脚踝,此阶段主要目的是让骨折部位初步稳定,患者应卧床休息,抬高患肢以促进消肿,此时无法下地走路,需严格遵循固定制动要求,避免骨折部位活动导致移位等情况。
二、骨折后2-6周
1.康复训练阶段
骨折后2-6周,骨折处开始有初步的纤维连接,患者可在医生指导下进行不负重的关节活动康复训练,例如缓慢进行踝关节的屈伸运动等,但仍不能下地走路。此阶段的康复训练有助于维持踝关节的活动度,防止关节僵硬等并发症,训练强度需循序渐进,依据个体恢复情况由医生把控。
对于不同人群有差异,儿童骨折愈合相对快,可稍早开始温和的康复训练;老年人因骨质情况,康复训练需更谨慎,避免过度活动影响骨折愈合。
三、骨折后6-12周
1.部分负重行走阶段
骨折后6-12周,通过X线等检查评估,若骨折处有原始骨痂形成且相对稳定,可在拐杖等辅助下开始部分负重行走。但具体时间因人而异,需根据骨折愈合的影像学表现及患者自身恢复情况确定。例如,一般成年人骨折愈合较好时,6-8周左右可能开始部分负重,但仍需密切观察恢复状况。
特殊人群方面,有基础病如糖尿病的患者,需严格控制血糖,因为高血糖可能影响骨折愈合,要在控制血糖稳定的基础上逐步进行部分负重;老年人除了骨折愈合因素,还需关注骨质疏松等情况,部分负重时更要小心,防止再次损伤。
四、完全负重行走阶段
一般在骨折后3个月左右,经医生评估骨折处达到临床愈合标准(如X线显示骨折线模糊,有较多骨痂形成等),方可逐渐过渡到完全负重走路。但具体时间仍需依据个体骨折愈合速度,如儿童骨折愈合快,可能3个月左右可完全负重;而骨折严重或有基础病的患者,可能需要更长时间。在过渡到完全负重走路过程中,仍需注意逐渐增加负重程度,同时配合康复训练维持踝关节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