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妊娠晚期常规监测时机
妊娠满32周后,一般建议每周进行1次胎心监护。此阶段胎儿发育渐趋成熟,通过胎心监护可动态监测胎儿心率、胎动及宫缩之间的关系,及时发现胎儿宫内是否存在缺氧等异常情况。例如,正常胎心率应在110~160次/分钟,若胎心监护显示胎心率异常波动,可能提示胎儿在宫内有窘迫风险。
二、高危妊娠孕妇的监测时机
对于存在高危因素的孕妇,如合并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糖尿病、胎盘功能不全等情况,胎心监护开始时间需提前。通常建议从妊娠28~30周左右开始每周进行胎心监护。这类孕妇由于自身基础疾病影响,胎儿发生宫内缺氧等不良事件的风险较高,更早开始监测能更及时察觉胎儿宫内状况的变化,以便采取相应干预措施。
三、特殊情况的监测调整
若在胎心监护过程中发现异常,如胎心基线异常、胎动与胎心反应不匹配等,可能需要增加胎心监护的频率,甚至进行持续胎心监护监测。此外,对于有胎膜早破等情况的孕妇,也需密切加强胎心监护,因为此类情况易引发胎儿宫内感染、缺氧等问题,通过频繁胎心监护可及时保障胎儿安全。